男子持气枪打野鸡 被行拘5日
警方提醒,非法持有枪械或非法狩猎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2015年03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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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23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李增强) 菏泽一男子为吃野味,携带气枪到岳程办事处某社区附近树林捕获野鸡和斑鸠,后被巡逻民警发现,将气枪、钢珠收缴。目前,该男子因涉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被开发区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
  21日17时许,岳程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某社区树林边一偏僻小路时,发现路边停着一辆轿车,民警感到可疑,遂上前查看,发现半开的车窗处伸出一只枪管,发现男子陈某正在利用气枪打野鸡和斑鸠。遂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并将气枪、钢珠收缴。
  陈某交代,这支枪是他最近才组装好的,为了弄些野味,3月12日,他便携带枪捕获猎物,但未打到。21日13时许,他开着车带着气枪到岳程办事处某社区附近的树林转悠找野鸡和斑鸠,“一直到下午6点左右,打了四只野鸡和两只斑鸠。”
  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提醒,国家禁止买卖和携带具有杀伤性的各类枪支,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群众若发现非法持有枪械者或非法狩猎者应积极检举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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