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管校聘”动态调整教师岗
2015年04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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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4月14日讯(记者 许亚薇) 为了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14日,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意见》。
  意见中指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办法、培养培训计划、业绩考核和工资待遇方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和退休管理服务。
  “政府有关部门要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参与权、话语权、决定权。”省编办政策法规处处长郭桂永表示,中小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同时,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县管校聘政策实施后,进一步健全县(市、区)中小学调整完善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学校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
  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1-2个百分点。”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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