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改签新政”实施
如需调整行程可变更目的地
2015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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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8日讯(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王玉美) 记者从聊城火车站获悉,6月10日起,铁路部门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措施,旅客购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可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变更目的地。 
  聊城火车站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规定其实是新的改签规定。此前,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如需变更到站,需先退旧票,再买新票。 
  新规实施后,给旅客出行提供了更多的便利,一方面,旅客“变更到站”,如果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只需要补足车票差额,不用支付原车票退票费;如果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只需要支付差额部分的退票费。另一方面,办理手续更加简便了,旅客“变更到站”,只需要到车站窗口办理一次手续,无需像过去那样到车站窗口排两次队或在互联网上两次操作。还有此外,这一新规实行后,旅客出行更加便利,旅客可提前60天购票,并可在出发前根据自身需要,灵活调整出行计划。 
  “其实这就是新的改签规定。”聊城火车站的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新规执行要求,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旅客可以根据行程变更任意站点,根据这一规定,其实10日出行的车票8日就可以按照新规变更了。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了维护公平的购票秩序,最大限度用好宝贵的铁路客票资源,自6月10日起,铁路部门的车票改签举措进一步完善,对开车前48小时至15天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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