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闫勇,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燕山法庭庭长。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先后被市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法院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微笑服务先进个人”、“诉讼调解先进个人”等。
本报济南9月19日讯(记者 马云云 尹明亮) 如果您是私家车主,有没有因突然蹿出的电动车猛踩刹车?如果您是电动车主,是不是总是要左顾右看,行驶中缺乏安全感?经粗略统计,济南上半年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占了近3成,本期“法律公开课”我们邀请到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燕山法庭庭长闫勇,为您详析涉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燕山法庭是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化法庭。
因为速度快、平衡性差,驾驶人不习惯戴头盔等原因,与电动车相关的交通事故近年多发。据统计,济南上半年发生的交通死亡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占了近3成。市区的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汽车与电动车、摩托车及行人之间。粗略统计,所有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多达6成以上。
电动车到底算不算机动车?酒后驾驶电动车算酒驾吗?一旦发生这类事故应当如何处理?本期“法律公开课”邀请到的历下区人民法院燕山法庭庭长闫勇在法院工作20年,他将结合审判经历,给广大读者详析背后的各种法律问题。
想前来听讲座的读者需提前报名,报名方式有两种:扫描右方的二维码,关注“齐鲁法援在线”微信,发送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注明“法律公开课”;或直接拨打本报热线96706126报名。名额有限,报满为止。讲座结束后,读者还可以就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与向法官提问。
讲座时间:9月23日上午9:00-10:30;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名士豪庭第二社区居委会,名士豪庭一区南门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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