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市级“用信重同合守”报申始开业企
2016年02月2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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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2月23日讯(记者 董梦婕) 22日,记者从菏泽市工商局获悉,2015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已开展,3月31日前,各县区局要向市局报送推荐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和申报材料,市工商局对报送的企业材料进行初审。
要求申报此次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两年(即在2014年2月1日前成立)、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企业重视合同管理,信用意识强;企业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社会信誉好。
参加公示评审活动的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县区局对申报的企业按照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进行初审,在局机关内部征求相关科室意见或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查询,然后由县区局统一向同级人社、法院、住建、税务、安监、环保、海关、仲裁、质监、食药等部门进行函询,通过初审的企业由各县区局向市工商局推荐。在菏泽市工商局或市级以上工商局注册的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市工商局进行申报。
即日起,企业可以到菏泽红盾信息网公示公告专栏查看通知,下载菏泽市2015年度菏泽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表,进行填报申报;各县区局向市工商局报送推荐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市工商局将对报送到市局的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市工商局根据工作情况,会适时在红盾信息网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后,对通过公示的企业行文公告,配发公示证书。市场监管和工商部门将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时取消其公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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