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后,宝马车被拖到4S店修检。本报记者 刘涛 摄
本报记者 刘媛 刘涛 实习生 周彩虹
近日,市民厉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308110称,2月5日晚,他驾车在五莲发生交通事故,后送到奎山宝景宝马4S店维修。后来听说该车可以通过原厂原价收回,厉先生想要将车辆送厂,但被4S店拒绝。22日,经消费者协会协商,厉先生赔偿4S店1000元。
>>车主: 将车送到4S店维修 提车时却被拒绝
17日下午,本报记者与车主一起来到东港区奎山街道宝马4S店。据车主厉先生介绍,他是在济南购买的车,型号为宝马316。2月5日晚6点,厉先生驾车在五莲县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我拨打4S店救援电话,他们就来把车拖走了。”厉先生说,6日,厉先生和宝马4S店的工作人员签署了维修协议。“当时4S店承诺17日向厂家订购汽车配件,24日差不多订件到达店内,农历正月份修好车辆。”
15日,厉先生接到保险公司电话,得知车辆可以在济南4S店报废并原厂原价收购,于是不想再进行维修。然而,当他去4S店提车时车却被拒绝。“从15号到今天,车钥匙也不给我,车目前还在店里扣着。”15日当天,由于没有提到车,厉先生报了警,警方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4S店: 汽车已经拆检配件 不能无条件提走
记者从双方签署的维修协议上看到,上面标明“事故车拆检报价后,若不在本店维修将收取维修费的10%作为拆检费”。“4S店现在没有要求我赔偿违约的10%维修费,而是要求我赔偿他们购买的汽车配件。”厉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2月6日,4S店工作人员对该车进行了初步拆检,前保险杠和车灯受损较严重。“初步拆检之后,我们对已经确认需要更换的配件下了订单,差不多7万多元。”4S店工作人员表示。
“他们扣留我的车就是想要求我们购买汽车配件,但是4S店跟我说17日下订单,却提前下了订单也没通知我。我们15日来提车却不让提,配件订单的问题并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厉先生表示。
现场因为维修费和配件费的问题,两方各不退让。随后店内售后经理提出与厉先生单独进行协商。“他们说配件订单已经订了,不能退回。容易销售的配件店里自行销售,但是难销售的部分需要我们买下来。我们是不同意的。”约半小时协商之后,厉先生表示。
>>结果: 经消协建议协商 车主赔4S店1000元
据此,记者采访了宝马4S店总经理王先生。“店里已经对车辆进行了拆检,并于15日让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了定损报价,价格为15万,因为当时车主比较着急说快一点修,所以我们拆检之后就立即向国外厂家订购了部分配件。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厉先生要提走车辆,这已经违反了维修合同。”王先生说。
据王先生说,4S店并不是要求车主购买配件。“我们已经对事故车辆进行拖车、拆检维修、定损、购买配件等一系列服务。但是车主现在单方面违约合同,我们表示不能理解。”
“因为之前车主已经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了此事,目前我们需要等待消费者协会的答复,才能对下一步问题进行协商。”王先生表示。对于这起纠纷,需要得到消协的最终建议才能进行处理。
22日,经消协调解,车主厉先生向宝马4S店赔偿拖车费、停车费共计1000元,并将车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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