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交警:重拳治“酒驾” 形成威慑力
春节期间查处“酒驾”仅9起,与同期相比大幅减少
2016年02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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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魏某酒后驾驶行至省道242线78公里处,被莱芜市交警支队雪野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本报2月23日讯(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张泽文 李永国) 近日,莱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民警在莱城市区文化路泰山饭店路段,进行涉牌涉证、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当晚20时38分,王某驾驶牌号为鲁SM93**的小型汽车行至该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处。
  次日11时许,执勤民警带王某到城区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处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城区大队违法处理室民警根据强制措施凭证、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对其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王某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城区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12分。
  无独有偶,城区大队近日安排警力在莱城市区汶阳大街陈毅中学路段进行涉牌涉证、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当晚21时05分,韩某驾驶牌号为宁A4E5**的小型汽车行至路口时,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处。
  春节过后,群众走亲访友、节日探亲、聚会赴宴增多,易引发酒后、醉酒驾驶,特别一些行为人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绕道走”、与交警“捉迷藏”,成了交通违法行为出现的“罪魁”祸首。为此,莱芜交警结合“三防行动”和“缉查布控”,针对午后、晚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开展统一行动,以市区主干道、城乡主干道等为重点,增设19个执勤巡逻点,推行“实效警务”、蹲点守侯、“昼盯夜查”、区域联勤、异地用警等方式,“重拳”整治酒驾“顽症”。同时,加大重要路段路口巡查力度,安排部署巡查中队、乡镇中队民警加大对酒店密集路段的巡逻密度,运用“游击战”、“打时间差”等灵活机动的“小战术”,扩大了检查检测范围,形成了严查酒驾的强大声势和威慑力。据统计,春节期间,莱芜交警查处涉及“酒驾”交通违法仅9起,与同期相比大幅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日渐成为大多驾驶人的良好生活习惯和出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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