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肇事逃逸案破案率几近100%
2016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3月25日讯(记者 张泰来 王兴飞) 济南交警曾对去年1至5月份发生在济南市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梳理,在这一时段,济南市共发生致人死亡的肇事逃逸案33起。到了去年的6月初,这33起恶性肇事逃逸事故全部告破,涉案的33人有20人已经被依法刑拘。“发生在市区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破案方法,找到嫌疑人只是时间问题,尤其是致人重伤、死亡的恶性逃逸案破案率基本达到100%。”一名一线事故民警说。
  历下交警大队一名长年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民警介绍,像23日晚这样的,发生在市区繁华路段的逃逸案件是少数,肇事逃逸案多发生在夜间或者午后,地点多是在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伤者得不到肇事司机的救援,遇到其他救援者的几率很低,往往会错失最佳时机,导致更加恶劣的结果发生。
  也正是基于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必须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施救,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还面临着吊销驾照终身禁驾的结果。据统计,去年全年,济南市就有72名机动车驾驶员因交通肇事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列入终身禁驾名单,从此告别了驾驶生涯,而且面临着拘役或者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对于依然有不少司机在发生事故后选择逃逸的原因,多名交警把答案指向了法制观念的淡薄和“天知、地知、我知,别人不知”的侥幸心理,以为逃逸后可以躲避法律处罚,殊不知,肇事逃逸不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司机本人都是最坏的选择,得到的也只能是害人害己的结果。
  “交通肇事逃逸是对法律的漠视和践踏,也会加重对伤者及其家人的伤害,我们呼吁驾驶员一定遵章守法驾驶,一旦发生事故一定先报警救人,切勿逃逸。”济南交警相关负责人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