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四年试点路
2016年04月1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就是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营改增可以说是一种减税的政策。
2012年,国务院决定率先在上海实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改革试点。2014年6月,“营改增”试点已覆盖全国,涉及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以及七大现代服务业。今年5月1日,“营改增”的最后壁垒——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也将被全覆盖。不仅如此,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也被纳入抵扣范围。
(宗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