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偷电瓶,自带汽油“续航”
拘留所里认识,两合伙人三个月作案五十多起
2016年07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民警在收赃人范某处缴获了三个大纸箱,里面装了一百多个电瓶壳。 视频截图
     如果您有随意停放电动车的习惯,那您可要注意了。因觉得电瓶好出手、案值又不高,从2016年4月开始,王某与他人组团趁夜盗窃电动车电瓶,一晚上能作案十余起。7月3日凌晨,历下刑警二中队、趵突泉派出所破获了这一盗窃团伙,追回被盗电瓶50余块,涉案电瓶壳100多件,初步案值10万余元。

  本报记者 尉伟      
每晚300元好处费
小偷招来合伙人

  6月30日,历下公安趵突泉派出所接到王先生报警称,他放在趵南路东侧一快餐店门口的电动车电瓶被盗。“此处还有一位市民张先生也报警称电瓶丢失。”7月8日,历下刑警二中队民警张洪涛说。民警通过摸排走访获悉:当天凌晨4时许,俩男子分别骑着一辆踏板摩托和一辆三轮摩托,在案发快餐店门口逗留了两三分钟。离开快餐店后,两人窜至铜元局前街附近,将一辆电动车的电瓶卸下后,放在三轮摩托上离去。
  经调查,骑摩托车的男子王某是带头“大哥”,今年29岁,来自济阳,曾因抢劫、盗窃被警方处理过。另一名骑三轮摩托车的男子殷某是平阴人,比王某小4岁,有过盗窃前科。
  “两人是2015年6月在拘留所里认识的。”张洪涛说。2016年春节过后,王某就多次鼓动殷某跟他一块儿偷电瓶,“首先,王某觉得电瓶易卖好出手;其次,他觉得电瓶价值低,失主也懒得报警。”王某还向殷某承诺:殷某只需跟着望风、运送被盗电瓶即可,一夜给他好处费300元。
一夜作案十余起
“大哥”提防着“小弟”

  架不住王某“诱惑”,殷某从今年4月开始,与王某结伙作案。张洪涛介绍,王某和殷某一般在零点以后出来,偷至清晨四五点再收手。骑摩托的王某负责选目标、下手,骑三轮摩托的殷某则负责运电瓶和望风。每周王某会带着殷某出来作案四五次,每次作案至少十起,“王某也有自己的盘算,一块电瓶他能卖100元左右,除去油费以及给殷某的好处费,他至少要干十起,才能有钱赚。”
  为能连续作案,每晚行窃前两人都会预先准备三升汽油,以便给摩托车“续航”。“我们抓获殷某后,他承认从王某那里已收取了25000元的好处费,这还不包括6月份尚未结清的1000多元。”民警张洪涛说,这也足见两人作案有多么疯狂。
  作案前,王某会打电话叫殷某到其暂住处会合,然后一起骑车外出。完事后,王某让殷某把装有被盗电瓶的三轮车骑回来就不用管了。“其实,王某销赃地离他的暂住处很近,但他不让殷某参与进来,怕殷某与对方认识后,会甩开他单干。”民警说。
案值十万多元
缴获100多件电瓶外壳

  7月3日凌晨5时许,民警将作案后前来销赃的王某、殷某以及收赃人范某一举抓获,当场追缴被盗电瓶50多块。经查,自今年4月份以来,王某、殷某两人采取剪断电动车电源线、撬开电动车电源锁的方式,在省城疯狂作案50余起,案值10万多元。
  “我们还在现场缴获了100多件电瓶外壳。”历下刑警二中队中队长周广歆告诉记者。据范某交代,这些电瓶都是他从王某那里收进后拆卸下来的,“有些失主嫌价值小就不报案,其实这是间接纵容了犯罪分子。”
  民警提醒市民,如果今年4月至6月间在繁华地段或开放式小区有电瓶被盗的经历,请尽快到解放阁附近的历下公安刑警二中队报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