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旅游局开展为期5个月的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强迫或诱导购物可能丢饭碗
2016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菏泽7月24日讯(记者 李德领)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菏泽旅游市场秩序,菏泽市旅游局将于7月下旬至12月下旬开展为期5个月的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旅行社市场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强迫或诱导购物、不履行合同等违法行为。
  本次整治工作为期5个月,分为动员部署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总结宣传阶段3个阶段,各县区旅游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严密组织整治工作的实施。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综合整治与交叉执法、集中约谈与行政处罚、社会监督与有奖举报相结合方式,集中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
  据悉,市旅游局将集中打击旅行社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县区旅游部门要开展对辖区内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的普遍检查,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涉嫌以“不合理低价、零负团费”招徕游客,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查处属实的违规旅行社和主要责任人,一律按照《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的旅行社依法予以取缔。
  各县区旅游部门要联合工商、公安、通信、网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黑社”、“黑网站”、QQ群、微信群等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发布虚假旅游广告或不实旅游产品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查实的案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警示广大游客避免权益受损。
  同时,还要重点查处导游强迫或诱导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区旅游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团队的明查暗访力度,重点检查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点或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的导游和领队人员。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清理出导游队伍。
  各县区旅游部门要联合商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集中整治,对存在强迫游客购物、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的旅游购物场所要严厉处罚或者依法取缔。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