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重环保先投产两企业各罚三万
2016年07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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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王诺 张云) 两家企业竟然没有环保设备就投入生产石子和混凝土,被李沧环保部门各罚款3万元。作为岛城的老工业区,李沧还首次出台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环保、公安部门协调配合,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石子加工及混凝土生产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日前,李沧区对这一重点行业加大查处力度。环保部门检查中发现,青岛特固德商砼有限公司、青岛世纪新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还未建成就非法投入生产,它们分别被罚款3万元。截至目前,李沧区今年共立案处罚混凝土石子加工生产企业7家,罚款11万元。
  李沧区还首次出台《李沧区环境执法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成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两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的组织协调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组长由辖区环境监察大队和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担任。对于一般环境违法案件,食药环侦大队要配合环境监察大队予以侦办。对于重大、复杂的环境违法案件,食药环侦大队和环境监察大队共同进行查处,食药环侦大队协调相关派出机构警力全力配合,环境监察大队协调安排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监察大队要对涉嫌治安、犯罪的环境案件及时移送辖区公安机关。食药环侦大队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要及时审查、受理,对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提出指导性意见或者视情提前介入。领导小组对重大案件及时进行专题会商;对案情复杂的环境案件,适时进行专案会商。必要时,邀请法制部门或者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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