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性,连一岁的孩子都不放过
济南中建文化城入室抢劫杀人犯一审被判死刑
2016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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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中建文化城入室抢劫杀人案被告人孙涛被押入法庭。 济南中院 供图
     2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日下午,受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济南中建文化城母婴被杀案”在济南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涛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本报记者 万兵

三次敲门入室
第四次实施抢劫

  今年1月8日,济南文化东路中建文化城9号楼的一户居民家中发生凶杀案,一对母女被杀害。其中,被害母亲今年36岁,其一岁的女儿也未能幸免于难,这起案件震惊了不少人。9月2日,济南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庭审中还原了当时孙涛抢劫杀人的事实。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涛与被害人王桂彬,均是济南市历下区中建文化城9号楼的住户,但二人素不相识。
  孙涛案发前生活拮据。1月8日9时左右,孙涛携带1把单刃刀,想在其租住的9号楼1单元内,随机选取住户实施盗窃或抢劫作案。
  当他到被害人王桂彬家门时,先后以查燃气表、回访、送赠品等名义,三次敲门进入王桂彬家中观察,并伺机作案。
  当他第四次敲开王桂彬家门时,正式实施了抢劫行动。他闯入房内,并采取扼颈、捆绑等暴力手段,从被害人王桂彬处当场劫取现金300元及项链、翡翠手镯各一件,抢劫财物价值共计1525.19元。
怕哭声惊动邻居
捅了孩子四五刀

  孙涛劫取财物后,为防止王桂彬打电话报警,先是迫使对方交出手机,取出手机卡,然后又用被害人家中的胶带再次对王桂彬进行捆绑,并让王桂彬抱着一岁多的女儿返回卧室。
  但疑心极重的孙涛仍然怀疑王桂彬可能用其他手机打电话报警,尤其是当他听到王桂彬发出声音,又推门闯入卧室内质问她有没有报警。
  “钱都给你了,你这是干吗?有完没完?”王桂彬的质问引起了孙涛不满。孙涛恼羞成怒,于是掏出携带的单刃刀对王桂彬进行捅刺。
  王桂彬放下女儿后,与孙涛搏斗。其间,孙涛又持刀对王桂彬的胸腹部、躯干部等处捅刺十余刀,后王桂彬趴倒在地,因肝脏破裂、颈项部等处多发软组织创口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一系列的搏斗吓坏了一岁多的孩子,她哭喊着,趴到其母亲王桂彬身上。而这时,孙涛又因为害怕孩子哭声惊动邻居,又持刀向孩子背部猛捅四五刀。最终,年幼的孩子因遭单刃锐器捅刺导致肝脏、门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案后,孙涛简单清理了作案现场,携带作案工具单刃刀、胶带以及劫得的现金、项链、手镯等物品逃离。
  1月9日,孙涛向其父母谎称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逃离济南市。1月11日23时30分许,公安机关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内将孙涛抓获归案。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
社会危害性极大

  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孙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涛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均成立。
  而且孙涛持刀行凶,杀害二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予以惩处。
  最终,因犯故意杀人罪,孙涛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此外,法院判处孙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秀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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