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仲裁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召开
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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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聊城仲裁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召开。
  本报聊城11月2日讯(记者 李军) 经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聊城仲裁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11月1日,聊城仲裁委员会三届一次会议召开,第三届聊城仲裁委员会主任任奎军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聊城仲裁委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张思中主持,聊城仲裁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仲裁办主任张玉录汇报了第二届工作情况,第三届聊城仲裁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张玉录在汇报中总结了第二届聊城仲裁委员会工作。2009年第二届聊城仲裁委员会组成以来,聊城仲裁委坚持公平公正、调解优先、调裁结合的办案原则,充分发挥仲裁快速化解经济纠纷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增强仲裁社会公信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立了聊城仲裁“公正、廉洁、勤勉、高效”的良好形象。
  六年来,聊城仲裁委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3436件,案件标的额16.89亿元,案件数量、案件标的额连年上升。2009年,华东片区仲裁论坛上,国务院法制办表扬了聊城仲裁委的工作。2010年,聊城仲裁委迈入了全国百强仲裁委行列,列全国仲裁机构第90名。2013年受案标的额突破亿元大关。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我委受理案件数量在全国244家仲裁机构案件统计中排名第25名。聊城仲裁委每年的快速结案率达到半数以上,调解和解率2014年达到90.7%,自动履行率达到95%以上。
  关于第三届聊城仲裁委员会工作,张玉录提出四点建议:继续加强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介工作;努力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和效率;积极构建仲裁机构工作网络;积极营造聊城仲裁发展新环境。随后,第三届聊城仲裁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并通过了《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管理规定、聊城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名册详见C04版)
  最后,任奎军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第二届聊城仲裁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公正执法、和谐仲裁”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努力化解民商事纠纷,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新一届仲裁委员会,能克服困难,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促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仲裁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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