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的快递在路上,但承担90%末端派送量的快递电动三轮车仍未获合法身份。目前,多地已采取为合规快递三轮车备案贴牌等方式,与交通部门统一管理,但多位专家称,快递三轮车身份能否合法,出台统一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应为前提。
快递三轮车真正的困境是交通适法瓶颈。快递三轮车是小运量、全通行、低成本的综合选择,但是它给城市交通的确带来了很多难题。而之于快递业,快递收投的交通工具,一直没有得到明确规范。 对于快递用车,既要基于行业的交通需求,赋予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又要立足公共安全和城市交通的实际,给予其必要的管理与规范,做好立法、规范、服务三篇文章。
在实践层面,许多城市的交通、邮政等部门以及快递行业都在进行规范化方面的尝试,从大方向看,主要的做法表现为:一是对快递车辆专用化、制式化;二是对车辆管理、使用证明化、资质化;三是对车辆参与交通有禁有放,尽可能寻找快递用车在交通安全与便利投递中的公约数。同时,各地也面临着尺度与力度拿捏的困惑,导致管理政策的差异。特别是三轮车标准的把握上,缺少准确严格的依据,让现行快递三轮车处于存废两难的境地。
规范快递用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受到立法与标准制定权限的制约,既需要部门联动,更需要上下衔接。规范快递用车无法回避,宜早宜快。一方面,来自顶层的设计应加快推进,特别是快递用车的强制标准,应在充分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敲定下来。还要加快修订交通安全相关法规,赋予快递车辆合法参与交通的权利,赋予地方城市管理的自主权利,并提供清晰的政策接口;另一方面,具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加快制定规范快递车的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细化使用、管理设计,设置必要的过渡期等等。(摘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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