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包留在车筐取完东西回来被偷
2016年1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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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王丽英)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治安秩序稳定,严厉防范打击集贸市场扒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期,昭阳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制作了警方提示走进集贸市场,向群众发放安全防范宣传材料,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宣传中,社区民警向集贸市场群众强调了防盗等安全防范知识,提醒群众外出要锁好门,乘车、逛街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因为一时糊涂,财迷心窍,一名男子竟然顺手盗窃他人钱包,却不料,在民警的追查下,最终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了代价。
  近期,在昭阳路派出所辖区某市场就有一名群众因将钱包放在车前筐内被盗,民警通过侦查将49岁的违法嫌疑人刘东抓获。原来,受害人想去摊点上拿点东西,便将黑色钱包放在电动车车筐内并将电动车停放在某市场门口处,等取回物品时发现车筐内的钱包不翼而飞,钱包内有现金1700余元,其它物品一宗。目前,根据相关规定,对刘东(化名)依法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五佰元的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在集贸市场和商场等地方专注挑选物品时,不要将包及重要物品放在购物车(篮)、电动车车篮内,在人多场合尽可能少露财。在集贸市场、商场等地方购物时,身上尽量不要带过多的现金,不要在付钱时随手将钱塞进衣袋,以免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如果发现被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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