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作品持续走红背后原因值得探究
2016年11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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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曾写作“鬼吹灯”系列的知名作家天下霸唱近日在京推出新作《摸金玦》。还有报道说,在杭州举行的第二届版权合作与交易大会上,《摸金玦》书还没出版,电影改编权就拍出了拍卖会的最高价4000万元。有评论说,“《摸金玦》超级网剧的改编权、游戏的改编权、舞台剧的改编权以及游戏、图书出版权和海外发行权,这几项加起来的总和是多少?天下霸唱创造了一个奇迹,一部作品的收益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亿。这可以说在出版史上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去年被誉为“天下霸唱年”,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两部大电影总票房超过23亿,还有网络季播剧、话剧等等,而新作《摸金玦》未经出版就被多家实力派影视公司盯上,而且,众多延伸产品有待开发。
  天下霸唱是中国盗墓题材小说的开创者,但《鬼吹灯》后他却少有自己满意的作品。在写作《摸金玦》的过程中,天下霸唱既看到了盗墓题材小说的写作类型化、程式化和模式化问题,又表示力求有所创新,“希望能在里面探讨一些以前作品中没有探讨过的话题,比如说《摸金玦》最大的特点是讲人和大自然之间的关系”。但说到底,在《摸金玦》中,“摸金”即“盗墓”,题材仍然写的是“盗墓”,其核心仍是“盗墓文学”的特质。
  此前就有业内人士认为,由《鬼吹灯》《盗墓笔记》等“盗墓”小说改编而来的影视作品,目前已成为各大网站的流量担当。盗墓行为在影视作品中多包裹着探险的外衣。当受众将盗墓行为转化为探险行为时,其内心往往会弱化盗墓行为违法性的本质,将自己代入为剧中力挽狂澜的“英雄”。实际上,盗墓行为具有违法性,而创作者对盗墓者们行为的描写已经偏离了法制的轨道,价值判断出现了问题。
  这个问题确实令人深思。现在,天下霸唱的《摸金玦》已经被看做能够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超级IP,将在电影、网剧、舞台剧、游戏、图书及衍生品、海外版权、数字版权等各领域全面布局,影视剧方面将聘请金牌制作人、知名导演监制,人气偶像出演,天下霸唱亲自参与编剧指导,电影改编权被拍出4000万的天价……这关注的仍然是《摸金玦》的市场价值、商业价值,而这些文化产品的制作者在制作中是否仍然沿用旧有的创作观念,对其中的盗墓者、盗墓行为抱着审美、欣赏的态度,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缺失而导致价值判断出现偏颇?这才是一个令人不能回避的关键问题。
  如今,天下霸唱的《摸金玦》受到高度关注迅速走红,让人不禁想到此前由网络小说《盗墓笔记》改编的同名电视剧,还有《鬼吹灯》系列影片的热映,“摸金校尉”成为一大热门,“长白山”“20年之约”成为风靡一时的话题,出现一股诡异的“盗墓热”。受此影响,甚至有年轻人在网上“组团”体验盗墓。不少文化媒体在报道相关新闻时对素来为人不齿的盗墓行为竟隐隐透着“迷恋”,甚至还盘点起中国历史上“盗墓”文化中的“盗墓四大门派”,以致有人误将歧途当正道。在媒体披露的盗墓案件中,有盗墓者称,很多技术手段便是从盗墓小说中习得……这些,难道不该令人警醒吗?
  所以,对天下霸唱的《摸金玦》再次走红,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它所引发的对中国历史上的“盗墓”文化的关注,不能仅仅认为这是读者或观众猎奇、探险、惊悚、刺激心理的驱动和需要,不能仅仅看到《摸金玦》这样的盗墓文学中表现了不同的民俗文化,既有古老的神话故事,还有风水秘术、神怪志异等内容,而必须看到,“盗墓”文化也好,“盗墓”文学也好,它涉及文物的损毁和保护的问题,涉及道德和法律问题、人类的文明问题,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盗墓”的发生和流行,毕竟是文明的耻辱戳记。所以,作为“盗墓”文学的创作者或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必须具有文化自觉意识,对待《摸金玦》这样的文化产品,既要看到它所带来的商业文化价值,更要高度重视社会文化导向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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