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梁越 通讯员 王明国) 14日,济阳县纪委接群众举报并查实,4名教师进行有偿补课。近日,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发布了相关处理情况,扣发3名在编教师2017年全年绩效工资,取消3人所在学校校长本年度考核评先树优资格。
12日,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召开了治理有偿补课动员部署大会,与每所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宣读了相关惩罚措施。随后,各所学校也与每位教师签订了《济阳县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目标责任书》。
14日,济阳县纪委接群众举报并查实,太平镇中心小学教师李某、赵某,新市镇中心小学教师尹某,非在编教师杨某违规进行有偿补课。
近日,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发布了关于对李某等4名教师及相关学校违规有偿补课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给予李某、赵某、尹某3名教师行政警告处分,扣发三人2017年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证注册。
此外,济阳县教育体育局对4名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在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责令4人向所在学校作出深刻检讨,10日内将违规所得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不得以已授课等各种理由扣除任何费用。
对太平镇中心小学、新市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太平镇中心小学校长、新市镇中心小学校长本年度考核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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