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持购房合同入学不行了
2017年07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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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梁越) 近日,澄波湖壹号小区居民王先生打来本报“有事您说”热线称,自家孩子达到法定年龄却不能正常就读澄波湖学校。澄波湖壹号小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由于政策原因,开发商将出资把这批学生协调至志远学校就读。
  “当初在这个小区买房时说好持购房合同孩子可就读澄波湖学校,如今孩子却不能正常入学。”澄波湖壹号小区居民王先生介绍称。
  根据济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购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已与县政府签订协议的住宅小区业主的子女入学不仅要达到规定入学年龄,还要有购房合同且达到法定交房条件并实际入住,交房日期截至每年6月20日,实际入住日期截至每年8月10日。
  以上规定仅针对于与县政府签订协议的住宅小区所售住房首次购房的业主,购买二手房的业主则不享受该政策。
  由此,如今还未交房的王先生子女今年无法就读于澄波湖学校。针对此情况,澄波湖壹号开发商将出资把这批学生协调至志远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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