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网购的“驾照”上高速
枣庄一男子被拘15天罚款2000元
2018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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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5月8日讯(记者 秦政) 5月4日,枣庄高速交警支队鲁苏中队民警联合治安在检查站检查到一辆持假证驾驶的苏牌白色小轿车。
  民警遂对其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按规定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却见他神色慌张,推推诿诿地出示了行驶证及准驾C1车型的驾驶证。民警发现该驾驶证字体与真证区别较大,做工粗糙,疑似有问题,通过PDA查询不到该驾驶人信息,涉嫌伪造、变造。慎重起见,民警先稳住当事人,将其带至卡口警务室接受进一步检查。 
  经调查,孟某交代其于2014年,在网上花数百元买了一张假证,一直在蒙混过关,这次打算去临沂,没想到第一次上高速就被识破。孟某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依据规定,他被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据了解,伪造、变造驾照和身份证等证件已属于刑事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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