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29处路段限速在40到70公里,多是因地因时而变 |
“公路变城市道路,这才限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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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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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杨丽 冯长冰) 3日,本报报道了《5区县29处路段实行限速管理》的消息后,对这些路段为什么实行限速?为什么限速在40公里到70公里进行了探访。 据了解,为加强淄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淄博交警支队发布了29处路段实行限速管理。此次限速范围最高基本在40公里/小时到70公里/小时之间,自12月8日,交警部门将正式在这些路段启用新规定的限速值,而这些路段之所以限速,多是因地而变,因为城市发展而变。 此次限速的29处路段,张店区有4处、淄川区5处、周村区4处、临淄区5处、沂源县11处。自公示日期起5日后,将按照所公示限速值进行管理。 通过淄博交警支队发布的卡口信息可以明确的看出,大部分机动车最高行驶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限速标志所标时速行驶,如果超出,电子眼会进行抓拍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限速路段绝大多数的限速标志已经完成更换,地面的限速标线也设置完毕。“有些路段,弯道坡道较多,大车、小车的性能需要区别时速。”沂源交警大队交管科民警介绍,此次限速值的更改,是因地制宜的一次调换。 “沂源S327省道三岔卡口,该路段地处陡坡,紧靠村庄,所以设计时速不能超过40公里。”沂源交警大队交管科民警介绍到,而沂源S329悦庄卡口因车流量较大,并且又处于弯道、下坡处,但是路面较为平整,所以小车限速为60公里/小时,大车为50公里/小时。 据了解,张店区4处路段启用新规定限速值,据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设立的限速标,是与“治安安民工程”相结合,利用安民工程所划分的路段,进行合理的限速划分。 “因为以前的4处道路级别为公路级别,所以限速都在80公里/小时左右,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4处道路已经演变为城市道路,所以将道路限速下调。”张店交警大队交管科民警介绍到,以前的这些道路级别为公路,并且行人较少,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4条道路上新建了社区、并且发展为城市道路。随着人流量和车流量的增加,张店交警大队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在既能保证道路畅通,又保证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将限速值调整到60公里/小时左右,确保行人和道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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