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实施透明预算首次入法
2014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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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2月29日讯(记者 王茂林 通讯员 孔进 闫鲁宁) 新修订的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新预算法从立法宗旨、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透明预算等方面做了重大改革,诸多变化体现出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
  新预算法一大亮点是透明预算首次入法。新预算法巩固和扩大了近年来预决算公开的改革成果,将“预算公开”首次写入法律,明确了预算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时限,要求对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的事项公开作出说明,并规定了违反预算公开的法律责任。
  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预算公开”入法,形成刚性的法律约束,有利于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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