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踩男童”折射公共监护缺位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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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晓明

  网曝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一男子当街暴打、踩踏3岁男童。警方通报,嫌疑人是精神病患者。(5月7日《新京报》)
  无缘无故把孩子往死里打,这种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通常被称为“武疯子”。类似“武疯子”突然发作侵害他人乃至亲人的事件,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在呼吁精神病人家庭要负起责任的同时,医疗、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更应引以为戒,尽快制定相应的防控体系,以有力的公共监护确保公共安全。
  在医学高度发达的今天,精神疾病虽然还无法做到百分百痊愈,在“不害人不害己”的最低限度上,实现“可防可控”并不是太大的难事。暴力倾向精神病人酿成事端的新闻不绝于耳,已经超出了一般家庭生活问题的范畴,成为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在强调家庭成员对于病人的伦理道义和法律义务之外,社会必须及时伸出援手。
  出于人道主义的宗旨,对这个备受精神病折磨的人群,社会有义务给予必要的治疗和服务。出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宗旨,对于这一批自控能力不足的特殊人群,社会有义务给予必要的监控和疏导。将暴力倾向精神病人控制在“不害人不害己”的安全范围内,急需法律和政策在精神病人救助体系空白上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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