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期间处罚能停止吗?
2015年05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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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葛长峰,山东振鲁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办理房产、公司、金融证券类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
  【读者咨询】 工商部门认定我的公司违法经营,于是做出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我不服,将工商部门诉至法院,案子正在审理期间。营业执照被吊销,导致我公司每日营业损失过万元。在案子还没做出判决之前,能先停止执行工商部门对我的处罚吗?
  【律师答疑】 案件审理期间,可以要求停止执行工商部门对你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本案中,工商部门做出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你可以申请法院停止执行。如果你的申请具有充分的理由,法院会依法做出裁定停止执行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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