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区县将全面禁止代步车
截至目前,已有7个区县划定禁行区,沂源也将于近期发布禁行通告
2017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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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4日讯(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姚文浩) 距离代步车全面禁行还有不到一周时间,淄博各区县已相继公布代步车禁行区通告。24日,记者从高青县交警大队获悉,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治理代步车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等问题,高青县决定对代步车在城区实施区域禁行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个区县划定代步车禁行区域。据了解,沂源县将在近期发布禁行通告。
  代步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据了解,高青县代步车禁行区域包括:大悦路以北(不包括大悦路)、高苑路(利居路至营丘大道段)以北(不包括此路段)、芦湖路以西(不包括芦湖路)、田横路以南(不包括田横路)、利居路以东(不包括利居路)、营丘大道(大悦路至高苑路路段)以东(不包括此路段)的区域内,自2017年6月1日0时起,全天禁止代步车通行。
  其实,自淄博开展代步车整治工作以来,已经历8个月左右的时间。此前相关部门迟迟未见行动,如今各区县禁行区陆续划定,代步车禁令也将全面落实。
  自6月1日起,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后,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管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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