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首部地方消防法规出台
下月起实施,从法律层面保障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
2017年05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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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5月24日讯(记者 秦政) 5月24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枣庄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据介绍,《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枣庄市地方消防法规的空白,在法制层面保障了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实施。
  会上,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政委满忠润介绍说,《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确立了总则、监督检查职责、监督检查内容、检查处置措施、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和附则等内容。其中,总则部分对行业(系统)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应遵循的原则和责任制等作了原则性规定,附则部分则对《规定》的施行日期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满忠润表示,《办法》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明确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消防工作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要求。
  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委刘卫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消防部门将严格落实《办法》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隐患互相通报机制,定期组织各行业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充分发挥消防部门的技术优势,进一步提升全市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据了解,4月1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峰签发了《枣庄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这是枣庄建市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关于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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