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下周启用
已领取普通车牌的车主可自愿更换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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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展示新能源车牌。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肖华荣)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和普及,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不断递增,新能源汽车号牌需求日益旺盛。14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为深化公安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需求,按照公安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计划和本地积极争取,德州将于下周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届时,德州地区2151名新能源汽车车主将如愿以偿给爱车上牌。
  据悉,新能源汽车号牌外廓尺寸为:480mm×140mm,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为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为黄绿双拼色(如图:D代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号牌启用后,首批公布的号段(共8万个)为:小型纯电动:窗口选号号段D00000-D09999、互联网选号号段D10000-D19999;小型非纯电动:窗口选号号段F00000-F09999、互联网选号号段F10000-F19999;大型纯电动:窗口选号号段00000D-09999D、互联网选号号段10000D-19999D;大型非纯电动:窗口选号号段00000F-09999F、互联网选号号段10000F-19999F。
  记者了解到,德州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2151辆,其中大型汽车761辆,小型汽车1390辆,这2151辆新能源汽车车主可直接到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换领业务,换领时应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交强险凭证,需查验机动车。已经领取普通汽车号牌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可自愿换领新能汽车号牌,也可继续使用原普通汽车号牌。新车、二手车过户、异地转入或原车牌已丢失、损坏,在申领新能源车牌时,应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申领新能源汽车号牌与普通汽车车牌的程序、条件和要求相同。为避免出现扎堆换领新能源汽车号牌的情况,建议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新能源汽车号牌换领业务。新能源汽车号牌工本费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与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对于国产新能源汽车,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进行标注;对于进口新能源汽车,国家质检总局将在《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上进行标注。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时,将严格查验确认车辆,核对主管部门标注信息,审核相关证明凭证,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新能源汽车是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一类机动车产品,不同于四轮低速电动车,四轮低速电动车不属于新能源汽车,无法办理任何机动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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