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荣誉退休证书和纪念章
日照市司法局实施《荣誉退休制度》
2018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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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徐艳 实习生 张艺馨) 为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荣誉励警,日照市司法局探索建立荣誉激励机制,10月15日,正式出台实施《日照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荣誉退休制度》。
  10月15日,在日照市司法局举行的荣誉退休座谈会上,日照市司法局局长首次为10名退休干部代表颁发了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记者了解到,《日照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实施后,除了每年举办一场荣誉退休座谈会为退休的老干部颁发荣誉退休证书和纪念章外,开展家庭走访帮助困难干部,组织集中体检,关爱老干部干部健康等都将成为每年的惯例性内容。
  在座谈会上,退休干部丁元秋激动地说,“今天参加这次座谈会,市司法局为退休老干部颁发了证书和退休纪念章,在退休老干部工作方面做得很充分,司法局把原来的管理措施上升为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这是对老干部政治和生活上最大的关心,作为一名退休人员,我从内心里感到高兴。”
  张桂伟介绍,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是日照市司法局落实从优待警的又一重要举措,充分表达了日照市司法局对干部的关心和厚爱,荣誉退休制度作为精神激励形式,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干部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有利于进一步凝聚警心、鼓舞斗志,提升干部责任感,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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