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王帅) 日前,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回收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单位名称,全市31家定点单位均为药店。有市民提出药店是否将过期药回收再利用的质疑,18日,市食药监管部门解释,各回收单位将由监管单位和回收单位专人负责,被纳入统一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该部门2005年建立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监管机制,并于2008年扩大了回收单位范围,目前,全市定点回收药店扩至31家,其中,市区13家,文登10家,荣成5家,乳山3家。 据介绍,市民可自主将过期药品送至回收单位,各单位登记市民移交的过期药物,并及时送往药监部门销毁,“定点药店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是公益活动,没有规定一定要返还药品或赔钱。” 18日,记者走访市区部分定点药店,不少药店表示,已很久没收到过期药,有的甚至长达一年。在统一路附近的一家药店,其负责人介绍,近两年,市民不再盲目囤药,药店回收过期药品数量很少,“今年还未有市民前来送药”。对此,习惯将过期药品直接扔至垃圾桶的市民郭先生则质疑,“将药品送药店,药店回收再利用怎么办?” 对于市民的质疑,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解释,定点药店均为正规药店,且在市民中有良好口碑。在回收过程中,监管部门将进行统一管理,定点单位将对药品进行详细登记,并每月累计一次上报辖区监管单位;定点单位还设有不合格药品区,并以红色表示;定点单位还应将过期药品及时移交,由药品监管部门处理。 另外,该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应将过期药品送至定点回收单位,由药监部门集中销毁,不要随意丢弃过期药品,除会污染环境外,还容易被不法分子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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