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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禁停

百条主要道路不再允许临时停车

齐鲁晚报     2020年03月13日
  3月12日起济南交警恢复对禁停路段处罚,之前,2月18日至3月11日期间,交警对违停车辆未予处罚代之以警告提醒。(济南交警供图)
  本报3月12日讯(记者 张泰来) 12日,济南交警发布重要通知,对前期公布的允许临时停车的100条禁停道路恢复禁停,原有“电子眼”重启交通违法抓拍功能,再违规乱停将收到处罚单。
  今年2月18日,济南交警推出保障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0条举措。其中,货运车辆解除限行、停车管理灵活便民等举措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为缓解“停车难”问题,保障疫情防控、应急救援和企业复工复产的交通运输需求起到积极作用。
  随着济南市复工复产工作的持续推进,全市交通流量逐渐恢复。从全市机动车出行总量看,进入三月份以来,日均出行量达到了87.6万辆,是去年同期的94.93%。机动车出行量的恢复使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加大,市民群众通过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投诉占道停车、影响通行的问题也呈增加趋势。
  根据12345热线转办数据统计,2月18日至3月6日,共受理12345热线停车管理问题2612件,环比增长166.26%。市民主要反映车辆违停现象严重,要求尽快查处2446件,占93.64%,环比增长201.60%。
  山东省政府于2020年3月7日24时,将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调整为Ⅱ级。鉴于此,济南交警对前期公布允许临时停车的100条禁停道路恢复正常管理措施,不再允许机动车临时停放。其他市区次干道、支路、街巷仍允许机动车临时停放。
  同时,恢复货运车辆市区禁行道路通行备案机制。需进入市区禁行道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可登录“济南交警车辆通行备案系统”或下载“泉城行+”APP进行通行备案,并按照备案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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