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通讯员 刘晓娟) 为减轻疫情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将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1年3月21日期间,严格贯彻落实《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十类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免予行政处罚;对六类违法情形,适当减轻了行政处罚。
同时,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从减免行政处罚、主动优化服务等方面出实招,开通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帮助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