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壹读·评论

A03版:壹读·重磅

A04版:壹读·聚焦

A05版:壹读·聚焦

A06版:壹读·济南

A07版:壹读·关注

A08版:身边

A09版:身边

A10版:壹读·观察

A11版:青未了·文化

A12版:文娱·专访

A13版:乐动

A14版:动向·国际

A15版:速览

A16版:专题

H01版:今日运河·头版

H02版:今日运河·健康

H04版:今日运河·新闻

Hc01版:太白湖·头版

Hc02版:太白湖·看点

Hc03版:太白湖·新城

Hc04版:太白湖·家园

J01版:今日烟台

J02版:今日烟台

J03版:今日烟台

J04版:今日烟台

K01版:今日潍坊

K03版:今日潍坊·城事

K04版:今日潍坊·城事

P01版:今日菏泽

P02版:今日菏泽

P03版:今日菏泽

P04版:今日菏泽

Q01版:今日青岛

Q02版:今日青岛·城事

Q03版:今日青岛·社会

Q0405版:今日青岛

Q0607版:今日青岛

Q08版:今日青岛

R01版:今日日照

R03版:今日日照·体彩

R04版:今日日照·民生

W01版:今日威海

W02版:今日威海·城事

W03版:今日威海·城事

W04版:今日威海·城事

首例!新区开启“评定分离”模式

太白湖新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齐鲁晚报     2021年07月20日
  本报济宁7月19日讯(记者 邓超 通讯员 张恒) 7月13日,太白湖新区西北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2#地块B片区(颂运水庭新社区25-26#楼)施工项目顺利完成“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推荐工作。这是济宁市出台《关于优化建筑业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七条意见》以来,太白湖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首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的交易项目。
  按照以往建设工程“评定合一”的定标方式,交易项目直接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作为项目主体责任人,缺少自主选择权。实行“评定分离”后,将评标权和定标权分离;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招标人负责定标,在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后,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案确定最终中标人。
  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优化太白湖新区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扩大招标人自主选择权以及落实招标人主体负责制上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推行“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把对中标人的最终选择权还给招标人,让招标人真正履行项目建设的管理职责,真正能够对招标投标活动及最终的招标结果负责;同时让评标专家回归本职工作,将评标专家的职责从决断性的“代购”回归到专业性的“导购”本身,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和决策参谋的作用,进一步压缩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空间;“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也能有效避免交易市场过度竞争导致的围标、串标、评标专家被“围猎”等问题,引导投标人靠过硬的实力、良好的信誉赢得市场。
  下一步,太白湖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继续完善和深化“评定分离”改革,扎实推进交易项目“评定分离”常态化,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