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深圳一名环卫工人种植绿化植被时不慎跌落井中,不幸遇难;浙江一位孕妇掉入井盖松动的窨井,一尸两命;湖北一名男童放风筝时意外坠入没有井盖的窨井,不幸溺亡……“井盖吃人”成为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顽疾。记者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河北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推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推动全省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导致“井盖吃人”的,有施工不当、也有人为的破坏,如偷窃、碾压等等,但就井盖伤人所构成的公共危害而言,根子还是窨井所属单位在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存在缺漏、疏忽,维修、补漏不及时,未尽到应当尽到的公共安全保障责任。
去年3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意见在推动盗窃破坏井盖入刑方面又进了一步,提高了井盖公共设施防盗防破坏的法治震慑力,也为公共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武器。而“检察建议”,则立足于推动井盖问题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以拧紧安全防范责任的链条,保证及时有效地除险避害。
当然,城市井盖吃人是由来已久的痼疾,主要在于城市井盖分布广,而且涉及众多部门,呈现“九龙治水”的局面,管理责任分散、效率低下,同时,一些井盖设施陈旧,安全防范条件不足。这些都决定了城市井盖虽然是小问题,却需要大治理。
如何破解井盖管理难,总的来说一是设施的标准化,二是管理的一体化,让井盖相关设施的建设与管理跳出“各自为政”的窠臼。制约城市井盖管理的真正难点是井盖管理成本很高,无论是哪个部门所属,其管线遍布城市的各个角落,点多面广,管理起来劳神费力。
从长远来看,逐步实现“分建”与“统管”相结合,即各行业按照规定建设、改造所属井盖,完成后统一移交给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同时,加快实现城市井盖的标准化,特别是实现通用化,便于快速维修更换,提高管理效率。井盖一旦发现失窃、破损,由一个部门介入就可即时完成更换,更有利于实现“脚底安全”保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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