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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谈交通》被下架,谭警官要赔数千万?

律师称这是新著作权法实施后典型的视听作品争议案

齐鲁晚报     2022年07月12日
  ◥图片来源:谭乔微博
  近日,“谭谈交通全面下架”“谭乔自曝或面临牢狱之灾”成为热搜话题,相关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事件的发酵,源于7月10日《谭谈交通》主持人谭乔发布微博称,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此前他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网友无偿观看和二次创作传播,如今要面临天价诉讼赔偿。
  《谭谈交通》缘何被下架?事件涉及的当事方都有谁?起诉多家平台侵权的公司是啥背景?

  记者 田汝晔 张琪        

起诉方一天立案
竟然高达59件

  据了解,《谭谈交通》从2005年3月28日起由谭乔出镜主持,是一档带有新闻传播属性的公益普法类节目。谭乔在回应中也提到,自己十几年来一直无偿公益普法,他和拍摄方从来没有主张过所谓的版权存在。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在2020年1月19日回复一则网友的关于《谭谈交通》的问题,明确表示《谭谈交通》是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成都电视台第三频道联合推出的交通安全宣教节目,由交警支队民警谭乔出镜主持,电视台摄制人员跟随拍摄并进行后期制作。
  谭乔在最新发布的回应视频中称,不仅《谭谈交通》的账号逐渐被清空,还有上万个二次创作者编辑的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架。
  据企查查显示,起诉《谭谈交通》侵权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宇航,其中张宇航、邱键分别持股58%和42%。立案信息及开庭公告显示,今年4月起,该公司多次起诉多家互联网公司,被告包括抖音、快手、B站、百度、搜狐、优酷、小红书、华为、咪咕等。其中,该公司许多案件的立案时间为同一天,不少案号还是连号的,5月25日一天的立案高达59件。
游术文化公司称
“维权于法有据”

  谭乔认为,目前《谭谈交通》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任何机构签订了合同或者协议。原创者就是我谭乔自己,而且这个视频记录方就是一名摄像的记者。”
  谭乔表示,他很想搞清楚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他是否享有应当的权利,而视频记录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向他或者其他的创作者进行索赔。
  谭乔同时表示,他看到有很多法律界的朋友,觉得这是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第一个独特的、有意思的案例。“如果能够通过我的遭遇向大众普及著作权法,我觉得很有意义。”
  谭乔也表示,“一切都应当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而对于未来,谭乔表示,以后还是会继续做《谭谈交通》的相关内容。他一直关注在这个时代下最普通的、个人的安全生活悲喜际遇,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事情。
  据报道,7月11日,知情人士称,向各视频网站主张版权、要求节目下架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经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谭谈交通》的节目版权,“维权于法有据”。
  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谭乔对作品的完成
起到了关键作用

  2021年6月1日,第三次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七条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月11日,谭乔在回应中提到,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任何机构签订了这种合同或者协议。他认为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那么,谭乔到底存不存在侵权行为?他是否有《谭谈交通》的著作权?记者咨询了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程守法。
  程守法提到,制作人的概念在法律上并不清晰,按照法律精神的理解,谁为这个作品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和努力,谁应该是作者和著作权人。由于《谭谈交通》节目性质的特殊性,在节目录制过程中,谭乔付出了很多劳动,制作人这个概念相对弱化了一些。制作人更应该理解为是一个创作完成人,而不单纯是从技术手段上去录制、剪辑的过程。
  该节目中,谭乔在执法现场找到了违法人员,对方不是演员,谭乔也不是演员,双方也不存在表演行为,节目的剧本就是法律规定和事实相结合,进行现场说法,谭乔对节目作品的完成应该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我个人更偏向于该节目是谭乔或者成都市公安局为主创作的作品,要看法院审理过程当中能不能贯彻到底谁创作了这个作品的原则。”
  “我感觉谭乔败诉的概率不高,法院应该会界定他作为创作完成者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他是作者的这个观念应该会被贯彻。”程守法介绍,谭乔需要重点举证该节目的作品是如何创作形成的,提供相应的节目原始记录,即在剪辑完成成片之前,能够证明他创作过程的原始载体和素材。
  “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案件,谭乔这个案件应该是《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之后一个非常典型的视听作品争议案件。”程守法认为,这起争议案件能让大家对视听作品更加重视,尤其是重视视听作品的权利到底是归属于谁,怎样去合法行使权利,避免视听作品形成一个大IP之后在利益上产生争议。(部分内容综合中新财经、上游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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