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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四月起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新标准

齐鲁晚报     2022年09月15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自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据了解,《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我国开展饮用水水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15年。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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