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博主发文称,在大连万达国际电影城遇到一位老爷爷带孙子看电影,线下现场买票,《流浪地球2》单张电影票价为300元一张。该影院工作人员称,300元仅仅是“展示价格”,并非实际购买价格。此文发布后随即引发网友热议。
《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则进一步明确,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从此角度看,影院的这种“泡沫价格”套路,显然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更为重要的,这种“泡沫价格”套路一定程度上也会对稳定乃至降低国内电影票价产生负向引导。
影院票价方式看似只是一种经营手段,但精于算计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对于这种玩花活的“泡沫价格”行为,经营者要自觉改正。抓住观众的心不应靠耍“小聪明”,而是切实从如何优惠群众、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
据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