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6月7日讯(记者 邢志彬 通讯员 刘洪波) 宁阳一男子借了4万元到期没还上,被债主多次殴打,并被胁迫写下15万元欠条。6月7日,因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被上网追逃的刘强强(化名)到宁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12年9月,宁阳堽城镇的宁某借了吴某4万元做生意,并承诺3个月连本带息偿还,到了11月30日没有及时还款。当晚,吴某伙同刘强强将宁某拉至县城一宾馆内非法拘禁并进行恐吓和殴打,强行威逼胁迫宁某写下15万元欠条一张。12月1日,刘强强又窜至宁某家中索要欠款,并将宁某殴打致轻伤。 案发后,吴某被抓获并拘留,刘强强闻讯躲藏,后被宁阳县公安局上网追逃。归案后,刘强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强强已被刑事拘留,由于其2010年3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系累犯,将面临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