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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套保障房找到新主人 |
7日,市直第七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摇号选房 | |
- 2013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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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7日讯(记者 王丽丽 通讯员 吝海滨 王赞) 7日,滨州市直第七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摇号选房,当天,共有63套房源参与分配,最终,61套房源分配到住房困难家庭。为满足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尽早入住,滨州市房管局表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满足50户左右即可摇号选房。 7日上午,滨州市直第七期经适房和廉租住房摇号选房在滨州大学饭店举行,本次分配房源为滨州市恒心安康小区保障房,共投入房源63套,其中80型3套,65型60套。对申请家庭经过严格的受理、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为43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为20户,实际参加选房家庭共63户,做到应保尽保。 据了解,本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65平方米以内(含65平方米)按1550元/平方米收取,超出65平方米以上的面积部分按280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每层的价格,根据楼层系数调整确定。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照《滨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我市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一人家庭(35周岁以上)30平方米,二人家庭40平方米,三人家庭50平方米,四人(含)以上家庭60平方米;市政府确定的租金标准为,在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标准为1元/㎡/月,储藏室租金为0.5元/㎡/月,超出保障面积的部分租金为4元/㎡/月,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为照顾年龄偏大、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申购家庭,申报家庭户主或配偶年龄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或行动不便(有残疾证或医学证明)的业主所选房源设置为1层、2层、3层,其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摇号结果依次选房,各房源除去阁楼以外均搭配储藏室。 此次共有63套保障房参与分配,最终61套房源成功分配到申请者手中。申购人持现场打印《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在30日内到恒信置业有限公司交纳购房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公积金贷款,逾期不交齐购房款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并在以后两年内不得报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凭《廉租住房准租证》,于14日前到市房管局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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