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7日讯 (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刘新萍 李明)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城区各级、各部门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加大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健全环卫管理网络,城区环卫管理工作将实行无缝隙、全覆盖管理。工作中,各单位环卫工作将属地管理,并严格奖惩,采取保证金制度。 据了解,该举措旨在切实解决市城区环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推诿扯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实现管理网络无缝隙,工作职责无缝隙,工作落实无缝隙,工作配合无缝隙,工作质量无缝隙,力争三年时间达到全国最洁净城市标准。 工作中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收费、谁管理,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细化市、区和各相关责任单位环卫责任区域、责任要求及督导考核奖惩措施,全面理顺环卫管理权责关系,切实解决环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位、交叉问题。由市城管委办公室牵头,在调查摸底,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将责任区域和管理要求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专业化保洁队伍,加大对责任区环卫保洁力度,强化督导考核,摸索经验,逐步推开。 责任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环卫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做到路面(主路、人行道)净、墙根到绿化带净、树穴绿化带净、水域及公众场所净,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建筑垃圾、无暴露垃圾、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等“四净六无”标准。严禁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严禁将树叶和垃圾扫入下水道、绿地和河沟内,确保责任区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奖惩。采取保证金制度,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设立保证金帐户,滨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卫处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环卫无缝隙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基金,根据督导考核结果,严格落实奖惩。市财政每年拨付1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到位并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环境卫生工作管理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和扣减责任单位保证金等处理。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委托专业保洁公司代为清扫保洁,所需费用从保证金中扣减。其中,对市直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未委托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代扫的,未按保洁要求进行清扫保洁的,由市城管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内不改正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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