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刘雅菲) 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济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期间,虚假评议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单位评先树优资格,并将追责。 1日,《关于加强纪律监督保证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民主评议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工作中也发现一些苗头性问题,有的部门对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意见建议互相推诿、不予担当;有的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暗中拉票;个别评议代表弄虚作假等,市评议办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通知明确,参评单位、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严禁对群众反映强烈、确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不敢担当,影响工作推进;严禁以私下宴请、赠送礼品等不正当方式,向评议代表、评议工作人员、协作单位提出特殊要求、授意虚假评议或进行拉票;严禁在问题整改、政务公开等重要步骤,以及参加媒体节目、提供服务对象等关键环节弄虚作假或避实就虚、流于形式,造成群众不满意;严禁以打击报复、威胁恐吓等方式,干扰评议代表、评议工作人员、协作单位正常评议。 对评议代表、评议工作人员、协作单位和评议监督员,通知指出,要严禁违反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要求,随意评议、虚假评议,或授意其他人员虚假评议;严禁隐匿真实情况,更改评议考核结果,向市评议办报送不实数据;严禁吃拿卡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评议的宴请、馈赠或娱乐活动;严禁违反保密纪律,私下泄露评议结果和其他重要信息。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单位评先树优资格,并在全市通报,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济南市评议办设立举报电话:86056466,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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