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终审权4月下放至省级
业界:有可能是大突破,有可能更严格
2014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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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倪自放)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向各省级局下发了《关于试行国产电影属地审查的通知》,明确电影审查在实行“一备双审”的基础上,将影片终审职责下放到省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该政策从今年4月开始实行。
  根据通知,终审职责下放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全国电影管理和电影审查工作的指导、监管;负责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所属电影制片单位摄制的各类影片和进口影片进行审查;负责对属地审查的影片(含相关材料)进行核准;负责办理各类影片发放《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即龙标);负责受理电影制片单位对影片审查决定存有异议的审查工作。
  根据职责,各省级广电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电影制片单位摄制的各类影片的审查和电影审查中相关的制片管理工作;负责除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文献纪录影片、中外合作影片外的各类影片的终审。
  山东省电影审查委员会一位审查委员告诉记者,此次终审权下放是中国电影审查制度的一次大突破,送审周期将大大降低只是一个方面,最重要的是终审门槛也降低了。
  但也有许多行业人对这个变化依旧持悲观态度,导演曲江涛就在微博表示,没有任何意义的分权,或许会造成更多的电影无法上映。导演章明也认为,通常是换到省市审查会更严格。
  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是依据国务院2006年6月22日颁发的电影管理条例标准执行的,条例严格规定电影内容,并赋予电影审查委员会删减电影片段的权力,这个权力包括两部分,一是电影立项审查,其中一般题材影片审梗概获得拍摄许可;二是电影公映审查,电影在制作完成后通过审查获得公映许可证。2010年、2013年,国家主管部门先后将部分影片的备案、初审工作以及一般题材的电影剧本的审查,下放至省级电影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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