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名民众加入人民陪审员行列
这是芝罘区法院首次在人民陪审员任期未到情况下增加名额
2014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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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任泽英 王伟)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认真履行职责……”7日上午,芝罘区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70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集体进行了就职宣誓。据悉,这是芝罘区法院首次在上届人民陪审员还未到期的情况下,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
  就职宣誓仪式由芝罘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昶晟主持。仪式上,徐昶晟宣读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决定,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副院长胡振民就人民陪审员的法律职责和履职提出了要求,希望新任陪审员正确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强化廉洁司法、司法为民意识,充分发挥陪审职能。
  记者了解到,2005年烟台法院首次公开选拔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到任后才会再次进行选拔。这次是芝罘区法院首次在人民陪审员任期未满时,增加人民陪审员的名额。
  此次人民陪审员从报名的114人中选出了70人,包括31名男性和39名女性。据悉,该院人民陪审员最初是60人,2010年选拔时增加到70人,加上这次的70人,目前该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40人,占全院法官总数的138%。这些陪审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年龄最小的25岁,最大的66岁。
  据悉,2013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案件2248件,参审率达32.26%。这70名新增陪审员在上任前,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对庭审活动的认识。此外,芝罘区法院首次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的审核制度,从参审率、到场率等每年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会让其退出这个群体。
  据芝罘区法院政治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阅卷、庭审和合议3个环节,个别会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下一步,法院决定扩大人民陪审员履行职权的范围,让他们不仅参与案件调解,还参与涉诉信访调解和执行案件,进一步增加知情权,扩大司法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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