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女性获评烟台“三八红旗手”
2014年03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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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7日讯(记者 苑菲菲) 7日上午,烟台市首届“巾帼政法标兵”和烟台市“三八红旗手”座谈会召开。30名先进女性获评烟台市政法委“巾帼政法标兵”称号,同时烟台市妇联也宣布她们为这届的“三八红旗手”。
  会议由烟台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启明主持,市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宣读了《关于表彰烟台市第一届“巾帼政法标兵”暨烟台市“三八红旗手”的通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时光通报了201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法综治工作情况,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孙运波,市妇联主席李玲君分别致辞。
  烟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孙军,市司法局局长郝志学,市国家安全局局长王祖发,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福坤,市信访局副局长王永丽参加座谈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程德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烟台市委政法委和烟台市妇联对选出的30名烟台市第一届“巾帼政法标兵”暨烟台市“三八红旗手”进行了联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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