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有望设立县级救助站
2014年05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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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在17市以及人口过百万的县设立救助管理站。不过,这一救助范围,仍在乡镇和社区中存在较大救助盲区,一位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说,不少城市街头流浪者的户籍都在乡镇,他们如果第一时间在其户籍地被发现,便减少了这些流浪者在生活无着情况下发生的疾病和身体伤害,但救助力量在乡镇和社区还基本是空白。
  在新《办法》中,社会救助取消了“城市”范围限制,将救助扩大到了城乡,“也就是说,不论在城市还是乡村,只要有流浪人员,都要及时救助。”一位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据了解,新《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根据需要设立救助站,建立城乡社区救助服务网络。
  “我们鼓励每个县根据需要设立救助站,如果有人员编制的可能,还争取在每个社区建立救助工作的联络员,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记者 张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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