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预算先行审核
2014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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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7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市财政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济南市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实施办法》,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进行规范。规定各单位以及培训人员违反规定的,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办法》明确,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单位出国培训计划,不得安排出国培训;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得安排出国培训。同时,各级出国培训管理、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还将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执行情况和培训费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单位以及培训人员违反规定的,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并按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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