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民间救援组织适合紧急救援
适时撤离也是一种有利选择
2014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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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区安置点,在救援组织的帮助下,人们生活井然有序。
     近年历次地震灾害,民间救援力量都快速到达灾区,在紧急救援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紧急救援阶段结束后,相当多的救援队志愿者就如潮水般离去,人们不免疑惑,这是热情减退还是后勤乏力,抑或另有他因?

  文/本报记者 张泰来 王兴飞 实习生 周国星 片/本报记者 戴伟                          
专业性分工有别,长期支援没必要
  随着时间的推移,灾后各阶段的救援重心也有变化。一般而言,地震救灾分为三阶段,灾后72小时为第一阶段,主要进行紧急搜救;灾后四到八周为第二阶段,主要实施灾后安置,包括建立儿童服务站、日用品持续发放等;第三个阶段的灾后重建是个系统工程,在重建硬件设施的同时,还要对灾区的儿童、个别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康复设施和服务,这个阶段要持续到灾后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壹基金公共参与中心总监姚遥介绍,三个阶段的工作对于救援人员的素养有不同要求。“如果说我们这次救灾有何不同,可能就是模块化项目需检验。比如,灾后不仅仅是简单地安置与重建的问题。”姚遥说,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从雅安地震开始,他们就尝试在灾区建立儿童服务站,可以对灾后儿童进行照顾,满足了对孩子进行心理抚慰的需求,同时为志愿者在灾区长期支援提供了基础。
  并不是每支民间救援队都具备壹基金这样在三个阶段进行援助的条件。“主要是救援的专业性问题,随着灾情的发展,需要不同专业的救援队展开救援工作,比如灾后心理服务就需要心理医生等专业人士,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全国绝大多数救援队主要职能都是进行紧急救援,当紧急救援结束后,他们在灾区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大,在这样的情况下,紧急救援队撤离灾区也就不足为奇了。
“粮草”不足,难以长期驻扎
  8日上午,震中龙头山中心小学校门对面一处房屋废墟处,来自安徽萧县的一支民间救援队全体成员在红色横幅下拍了一张合影,为他们的抗震救灾之旅画上了句号。
  “现在已经过了72小时黄金救援时间,救援队今天就解散了,剩下的还是留给部队救援官兵吧。”救援队副队长郑玉虎说。据记者在救灾一线的观察,在灾区待了三四天,一过紧急救援阶段就匆匆离去的救援队不在少数。昭通机场候机厅一工作人员表示,8日下午光她一人就注意到至少四支救援队伍从这里搭乘飞机离去。
  可以预想在未来两三天内,会有更多的民间救援力量离开。这样的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12年云南彝良地震期间,3000多名志愿者震后紧急救援期一结束就撤走,最后小县城只剩下30人,与当初人员鼎盛时相差百倍。
  志愿者、救援队这么快离去是灾区不再需要志愿服务了吗?“毋庸置疑,这里是需要志愿者的。”NGO组织益行工作组的工作人员杨振美说。以往的事实也表明,在紧急救援结束后的一个月甚至三个月里,灾区需要更多的组织协调者。
  在杨振美看来,志愿者与救援队的快速离去跟后勤保障密切相关。在历次地震救灾中,当地政府部门对于参与救灾的志愿者都有一定天数的后勤保障,汶川地震时是40多天,盈江地震是29天,彝良地震提供了12天。
  一些志愿者为节省本就不多的经费,都是搭乘最便宜的车辆前往灾区,省下钱来在灾区多呆几天,一旦他们的费用难以维系日常生活,又没有相应的后勤保障,离去是必然的选择。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民间救援队身上。目前,在我国为数众多的NGO中,鲜有取得政府扶持的个例,绝大多数民间救援队依靠自筹资金维持运转。
  以近几年名声渐起的蓝天救援队为例,根据网上资料梳理,在筹备之初,资金大部分来自队员的捐赠,外出救援装备都是个人购买。目前,随着名声的扩散,蓝天救援队得到了一些社会捐助,但这些捐助主要用于救援队日常运转,参与地震救援产生的费用多由队员自己承担。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充足的后勤支持,即使有再强烈的热情,救援队在灾区的救援行动也注定难以为继。
  据记者现场观察,此次救灾,对通往灾区的车辆实行严格的通行证制度,一些民间救援组织因种种原因不能拿到通行证,致使一些运送救援物资的车辆无法进入灾区,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民间救援队的积极性。

单位请假,可能要撒个小谎
  记者曾在黄河打捞溺水者现场接触过民间救援队,感动于他们无私无偿的援助,要对他们采访拍照时,多名队员婉拒,并且不肯透露真实姓名,“你就用我的代号吧。”
  做了好事为什么还要“偷偷摸摸”呢?一名队员悄悄道出原因,原来,这些队员大多有正式工作,为参与救援而向单位告假,“本来说有事请假,你们一报道,领导就知道原来撒了谎,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很多民间救援队成员一方面有做了好事的神圣感,另一方面也有点感觉对不起单位。
  王振耀指出,这反映出我国民间救援不专业的问题,很多人认识不到公民参与公益事业的重要性,国家制度也没有对此作出相应的保障规定。
  王振耀介绍,香港著名的民间救援队香港民众安全队,核心成员是20多名属于政府公务员的专职队员,另有志愿者3600人。香港政府每年为民安队拨款7000万港币,平时志愿者轮流在民安队值班,不领薪酬只拿补助,原雇工单位不扣工资,这些条文已经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美国至少有三部法律保障公民参与志愿服务,明确规定救援志愿者参加培训和救援工作时,他所就职的部门须无条件支持,不扣薪水。
  显然,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应的制度对民间救援队的发展提供保障,对于在公司就职的救援队员来说,“参与救援”不是一个好的请假理由,在以往甚至出现过队员参与救援旷工被单位开除的先例。在这样的背景下也就不难理解,民间救援队难以在灾区长期救援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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