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须大力推动业委会筹建运作
2015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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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淄博市发布修订后《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办法》要求在当前业主民主意识较薄弱的情况下,政府须大力推动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筹建和运作。
  市房管部门有相关负责人说,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模式是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业主自治工作的“一剂良药”。因此,《办法》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物业管理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和强化。
  《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本报记者 刘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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