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限期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办事机构
各县驻济办事处要拜拜了
2015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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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16日讯(记者 宋立山 实习生 马晓硕) 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各地政府须于今年12月1日之前将清理规范情况总结上报。
  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应当立足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严从紧设置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在精简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方面,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对撤销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土地、房屋、车辆及其他资产,派出地政府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工作人员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置。
  同时,现有市级政府、民族自治地方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省级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但应当严格控制。
  在整合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方面,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在同一城市分别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保留一个办事机构。政府在同一省区多个城市或者邻近省区多个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应当实行整合,减少办事机构数量。市级政府及所辖县级政府在同一城市派驻办事机构的,可探索由县级政府选派人员在市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县级政府派驻的办事机构。从事对口援助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可予保留。
  意见指出,完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设置审批机制。派出地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设置条件、程序、管理责任等,从严控制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设置。确需设置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因专项工作设置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专项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撤销。
  意见要求,2015年12月1日前,各省(区、市)政府要认真总结清理规范情况,总结报告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报国务院。对清理规范情况,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背景新闻 
去年4月中央摸底驻省会办事处
  据了解,早在去年4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省份规范各级各类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
  记者查阅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看到,多个省份在中央下文后,迅速展开了相关工作。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情况调查的通知》,完成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来源、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等调查核实工作,切实把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为此,专门成立了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调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秘书长兼任。
  调查范围包括: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驻各直辖市、省会(自治区政府所在地)城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及其他城市的办事机构。调查内容: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名称、级别、性质、主要职责、设立时间、办公地点等基本情况,人员编制和实有工作人员情况,经费来源和开支情况,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宾馆大厦(招待所)等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公务接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等。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通过调查,摸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职责、人员、经费、资产等基本情况,为开展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相关摸底情况已于去年6月份前后报送给了国管局。  (宗合)
 新闻分析 
山东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阳: 防止驻省办换个马甲登场
  本报记者 宋立山
实习生 马晓硕      

  “精简不合理的办事机构,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省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阳说,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省会城市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开展政务联络、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等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今,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交通网络日益发达,互联网越来越便捷,这些办事机构已经落伍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在改革开放初期,县政府去省城办事可能得大半天,但是现在一般不存在这种情况了。以山东为例,不论是铁路还是高速公路,便捷程度均排在全国前列,从海边的青岛跑一趟济南才两个多小时,因此是时候撤销繁杂的办事处了。”于向阳说。
  于向阳说,此次撤销县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在本省省城的办事处,有利于刹住铺张浪费之风,是严格贯彻八项规定的必然要求。
  于向阳说,早在十年前,就有人呼吁取消各地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驻京办,2010年国办专门发文,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京办,但仍有一些县级驻京办改头换面私下运行。“驻京办和驻省办性质差不多,有可能出现同样问题,这个一定要严加预防。”
  那么,该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呢?于向阳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加强监督,严厉打击;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三是继续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不管换个什么马甲,只要想查,都捂不住。”于向阳说,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严查之外,可以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办事处多涉及接待,群众不难发现。
  同时,于向阳认为,光靠打击还不够,治标不治本,类似于“跑部钱进”,一些县级政府在省城设立办事处的一大职能就是“跑厅局”,要钱要政策。如今,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简政放权,只有这项工作做到位了,该下放的权力下放到基层政府了,他们才没有“驻守”省城的内在动力了。
 相关链接 
清理规范驻省办已列入 省机关事务局今年工作
  一个多月前,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时就曾指出,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牵头做好我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精简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整合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完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设置审批机制,逐步建立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宋立山
 前车之鉴 
驻京办撤而不销玩潜伏
  2010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保留省级驻京办,县级驻京办全部撤销,地市级驻京办经省政府核准后可保留,撤销工作自规范实施起六个月内完成。
  “大瘦身”前,官方统计,截至2006年底,各地政府及政府部门驻京办事机构共有927家。
  2010年11月9日,国务院公布“瘦身”成绩单,除50家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经济特区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和296家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保留外,共撤销驻京办事机构625家。
  严令之下,仍有一些地方暗渡陈仓,不少县级驻京办改名为服务中心、联络处、会馆等,私下运行。设立驻京办的最大好处,无非就是“跑部钱进”。驻京办还是不少官员腐败的隐蔽场所!已经撤销的驻京办为啥“死灰复燃”?“利”字作祟。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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