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称能办驾照骗自己老板6000元
2015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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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日照3月16日讯(记者 王裕奎 实习生 李焕 通讯员 汤阳 王阳) 五莲县一17岁小伙生活拮据,在打工时,听说老板想考驾照,于是联合同龄朋友,冒充刑警队队长,诈骗老板6000余元。近日,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李强(化名)现年17周岁,初中毕业,因学历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整日无所事事,生活过得很拮据。
  2013年10月,李强在五莲县城一家饭店打工。在一次闲聊时,饭店老板王某说自己想学机动车驾驶证,但又觉得去驾校学习太麻烦。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为了摆脱自己的生活窘境,李强想到了一个快速“挣钱”的方法,将犯罪目标对准了王某。
  于是,李强谎称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队长的亲戚,能够花钱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后李强找到同是17周岁的好朋友张强(化名)冒充刑警队队长,张强还拿出自己假冒的警官证给王某看,王某对张强的身份深信不疑。 
  之后,李强与张强分四次骗取了王某现金6100元及180元的香烟一条,价值共计6280元。后来王某发现上当受骗,便报警,李强、张强退还王某赃款6280元。 
  鉴于两名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已退还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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