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POS机,资金去向无从查证
2015年03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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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办案人员调取了搜查中扣押的POS机的交易记录。经蓬莱市银联、银监会等部门协助,发现扣押的数部POS机都是通过网络办理的,该POS机所对应的网络平台处于隐秘状态,一时无法获取相关数据。
  在此情况下,办案人员使用个人银行卡在扣押的POS机上进行消费,想要通过银行卡的出卡银行查询该笔资金的去向,以便查明POS机的对应账户,但经查询,出卡银行的数据库中,信用卡交易记录无法显示该笔交易的对应账户。
  通过办理此案发现,网络POS机的使用对机主及持卡人都存在较大风险,同时给POS机套现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有报道称,网络POS机看起来十分隐蔽,是适合套现的网络平台,但由于技术监测存在一定难度,很多掌控平台的技术人员会在资金达到一定数额后携款潜逃。
POS机套现100万元以上可定罪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如今从POS机中套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人认为,只要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款就行了,其实不然,POS机套现情结严重可按非法经营定罪。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还了解到,各银行对信用卡的管理和约束也不同,某种程度上已经“出格”了,这也对信用卡用户造成了误导。本案中,民警为取证咨询了某家银行的客服,该银行客服人员竟然在电话中明确答复民警,该行发行的信用卡可以使用POS机提取现金。
  在法律适用方面,这类POS机套现依照法律规定,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可适用《刑法》第225条第4项以非法经营定罪。
 新闻延伸 
  本报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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